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校师生员工、经营承包户等工作人员在校内驾驶机动车时,要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指示牌规定行驶。车辆在校内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前请提前检查车辆并熟悉车况,严禁酒驾、醉驾、毒驾等违规驾驶。车辆在校园通过人员密集路段和路口时,必须减速,主动避让行人,“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倡导教职员工在校园内步行,非必要不动车,尽量避免上下课高峰时段在校内驾车穿行。
2、 集团暂时设定五个车辆管控区域:五食堂周围区域、二教学楼区域、四教学楼区域、六七八教学楼内坪和商业一条街。五食堂周围区域只允许送货车辆进入,该区域送货车辆从西二栋旁管控入口进出。二教学楼区域、四教学楼区域、六七八教学楼内坪和商业一条街区域(图书馆西北角至体育馆东南角)为车辆禁行区域,所有车辆不得驶入(紧急公务或特殊车辆除外)。
3、 集团所有食堂、商业门店、快递网点等送货车辆禁止在早上7:30—8:10,中午11:30—12:40、13:40—14:10,下午17:30—19:10时段送货。送货车辆原则上从学校北门入校,严禁超速超载、乱停乱靠,上课期间严禁鸣笛。物业公司要进一步加强食堂、门店、快递网点、校园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积极与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强调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4、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行电动车和摩托车;禁止教职员工利用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校内运营送客、违规载人;禁止食堂、门店、快递网点利用电动车或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在校内兜送外卖、快递等。各二级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防止出现交通意外事件。
5、 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车、租用校车和临时租用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主管单位要积极与租赁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租赁公司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遵章驾驶,确保安全。
6、 主要集中办公区域和教学区域的停车要求。综合楼办公车辆主要停放在综合楼前后停车区域。商学院教职工车辆主要停放在招生办前坪和青春大道两侧划线区域。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教职工车辆主要停放在体育馆北侧道路两侧及综合楼西南侧划线区域。人文艺术学院教职工车辆主要停放在微澜湖划线区域。外语学院教职工车辆主要停放在招生办前坪、五教学楼前和青春大道两侧划线区域。音乐学院教职工车辆主要停放在本学院前坪停车场、琴房旁停车场、四合院旁停车场。
7、 所有进入校园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靠。特殊情况(如重大活动、会议、学生军训等)停车位不足,在不影响交通和安全前提下可沿道路一侧有序停放。安全保卫处作为校园交通管理职能部门,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张贴提示、锁车等措施纠正违规行为。对连续发生3次以上违停车辆,将取消该车门禁系统录入资格,并予以通报。对于屡劝不改者,将报学校按违规违纪给予相应处理。对学生违规在校内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的情况,二级学院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对不听劝导者要视情给予相应处分。
8、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本着对师生员工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引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遵章出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共同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
太阳城集团
2022年9月19日